虽然平衡车行业里布局着中美近千家大大小小的公司,但其中的关键、争议最集中的知识产权就是“陈星专利”。什么是“陈星专利”?在该诉讼中该专利起到了什么作用?
2010年,陈星发明了电动独轮车Solowheel,并申请了专利。2012底,SoloWheel进入中国市场,产品一经推出,即被国内许多厂商争相模仿。优质但价高的SoloWheel逐渐在市场上被边缘化,反倒是质量没有保证、价格低廉的山寨产品大行其道。2012年,陈星又发明了两轮电动滑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扭扭车,虽然当时还只是个概念,但陈星很快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了专利,其中包括一项扭扭车基础专利。2013年,在专利还未获得授权时,扭扭车产品终于成型,并以Hovertrax为名推向市场。
骑客创始人、发明人应佳伟及其团队在滑板车产品上加入智能的平衡器技术,进行改进。从2006年到2009年,经过三年产品研发期,应佳伟的平衡车进入市场化阶段,直到2014年8月,以骑客命名的平衡车正式与苏宁合作进行全球首发,此款车当时被认为是全球首创。
在锐哲发起的“337调查”中,涉案专利即“陈星专利”。针对该专利,杭州骑客曾在美国专利局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寻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但最终均未获成功。之后骑客一方面及时提出动议,建议法官暂停或终止调查,另一方面,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过程中,围绕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与杭州骑客产品的差异性,进行积极举证。由于其是早期专利,技术概念和权利要求的撰写并没有达到工业化产品的实际设计和实施方案的预期。在“337调查”中,权利要求解释和范围界定也是关键问题。最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杭州骑客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