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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0天无理由退货”关键在落实

从去年开始,全国一些省区市的旅游主管部门相继推出“30天无理由退货”措施。然而,在一些投诉平台上,仍有不少游客投诉退货难的问题,商家的各种推诿让“30天无理由退货”遇到了执行阻力。

【短评】“30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然而,出台法规只是第一步,关键是让这一规定真正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对于旅游景点和商家的强制交易或售假行为,有关部门应该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区分不同的处罚办法和相关退货处理流程,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这样相关部门在执法时才能有具体依据,杜绝商家推诿扯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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