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国务院日前发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办法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做了合理的区分,明确界定了某些不受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办法》授权县、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各地的具体需要、条件和情况来指定这种经营场地和特定时间。这一规定既充分地反映了适当放宽市场管制、合理利用城乡公共空间、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便利和小额经营活动需求的改革方向和立法目的,也完全符合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