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广西崇左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据地力、灌溉、远近等因素,将耕地分割成若干小块,按人均分配承包到户,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随着时间推移,农户承包耕地面积小、地块多引发的问题越发凸显。
“酒后协议”引发“蝴蝶效应”
崇左市龙州县上龙乡上龙村村民黄忠伟所在的上龙村弄农屯约有500亩责任田,并地前被分成了1324块,单块面积最大的一亩多,最小的只有一分。他说,“当时我们家4亩耕地被分成18块。耕地分布散乱,经常有人因为耕地界限等问题闹矛盾。田块太多,光田埂就浪费了很多土地,村民家里买了拖拉机也用不上,田里的活只能靠人工劳作”。
1996年,黄忠伟、黄东、农洪成、黄天保、农文财5位村民在一次聚餐时起意,决定把各自零散分布的共48亩耕地互换并块,让细碎耕地变成整块的大耕地。这一举动,成为崇左市土地整治的先声。
黄忠伟至今都难以相信,当年他和同村4位村民的一份“酒后协议”,竟然影响了整个崇左市的农业发展方向。
耕地分布散乱不仅造成土地浪费,还影响农民种植的灵活性。当时,香蕉市场效益很好,但是由于香蕉种植对灌溉要求高,地块小而散,灌溉成本太高,村里没人愿意种。“小块并大块”改变了这一状态,5户村民并地以后,把作物从糖料蔗、玉米换成了香蕉,次年,5户并地农民的耕地亩产值超过6000元,较之前增长了10倍。
眼看增加了收入,呼吁并地的农户越来越多。1999年,弄农屯召开村民大会,在得到村民的一致同意后,屯里将全部责任田整理连片,重新按原有承包面积连片划分。
上龙村的“小块并大块”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2006年,以上龙乡为试点,当地启动“结对并地”工程,实行户与户结对并地,并引来各乡镇纷纷效仿。2013年,国土资源部将耕地整治“龙州模式”列为全国土地改革试点,优先在西南八省区喀斯特地区进行推广。
顺势而为推动产业升级
“小块并大块”有效克服了耕地散乱对当地农业生产力的禁锢,同时,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当地政府也看到了更多可能,将其视为一次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良机。
“并地不是最终目的,抓住并地的机遇,让龙州县的农业向现代化绿色农业升级,才是我们推行‘龙州模式’的根本目的。”龙州县副县长陆芳说。
并地后,龙州县对屯与屯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插花地”都进行了调整,对屯级道路、引水渠道等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进行了规划,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建设“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工程,一个个高标准现代农田随之成型。
如今,最早发起并地的上龙村弄农屯已经被打造成为龙州水窿生态果蔗核心示范区。屯前的500多亩耕地已合并成一块块方整的土地,4米宽的道路形成一个方形环道,电线和供水管道沿路基埋设,每一块田都接有喷淋水阀,成片种植高收益作物黑皮果蔗,亩产超过1万元。
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综合产出效益大大提升,而且由于平整田埂,增加了耕地面积,新修的灌溉设施也有效节约了用水。
这一场景并非只存在于龙州县。随着土地整治的“龙州模式”在崇左市全面推开,高标准农田在崇左市也遍地开花。
作为产糖重镇,“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成为崇左市高标准农田的代表。散乱的农田在并地后,生产条件都得到了升级改造。
高标准带来了收益,龙州县逐卜乡谷阳村村民姚玉民对此感触很深:“农田参与‘双高基地’建设后,我种地再也不用四处跑了,犁地、灌溉也方便了。看长势,今年的甘蔗起码亩产6吨,比过去要多2吨至3吨。”
而在通过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崇左市各县区也在农田运营模式上不断探索。
2015年,扶绥县渠黎镇大陵村渠芦屯成立渠芦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全屯420户家庭以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分股分红不分地”的形式经营土地3500亩,建设甘蔗“双高”基地。
土地整合后,合作社实施“五统一”模式进行经营生产,即统一整地、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分配。“耕地整合后,农用机械派上了用场。我们还建设了水肥一体化设施,利用智能化灌溉设备实现浇水施肥同步进行,3个人即可管理2000亩耕地,不但省时省力,还提升了管理精细度。”大陵村党支部书记郭益山说,下一步,合作社将建设一个大型养殖场,让农作物残渣得到利用,也可以将禽畜的粪料用作农作物肥料,提升农业生产循环利用效率。
农民自议 政府引导
“土地整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农民受益,因此也必须尊重土地权益人的意愿。”谈及崇左市的土地整治政策,崇左市有关负责人说。
弄农屯5位村民的并地协议带有强烈的自愿色彩,有此先声,“农民自议,政府引导”也成为崇左市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坚持的方向。
在崇左,各自然屯在计划并地前,先由屯长对并地的时间、区域、群众意愿等进行初步调查,确保并地工作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随后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民主议定,讨论方案、成立工作小组等。实施过程中坚持村民自主实施,由村民组成工作组,核实原地块地类和面积,并张榜公示,待村民无异议后,自行组织实施。并地完成后,再由农户向政府申请换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从法律上保障土地权益人的利益。
为保障农民的意愿得到尊重,崇左市以及各县区出台了相关规定,提出从实际出发,对条件成熟的土地加以引导,促进“小块并大块”进程,对尚不具备并地条件的,不得运用行政手段,违背规律和农民意愿强制推动。
“农民的文化水平和认知观念差异很大,难免会有反对意见。一方面,政府必须尊重土地权益人的意愿,不能搞强制。另一方面,我们也出台措施加以引导和鼓励,推动土地整治工作的进行。”陆芳说。
龙州县的做法也是崇左市的普遍做法。为了帮助农民顺利实现并地,崇左市各级政府强化服务工作,组织国土、财政、农业等部门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进行登记统计、绘制工程图、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有效提升了农民对并地的满意度。
同时,为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崇左市以及各县区都出台了办法,对参与“双高基地”建设的村屯在生产设施建设和生产资料等方面给予奖励,成效显著。“并了地,不但种地方便多了,收成也更好了,政府还给我们一亩地补贴300元,大家都愿意。”逐卜乡农民农彪的话,说出了许多农民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