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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20家公司停牌天数超200天
专家建议削减停牌事项加大惩罚
本报记者 温济聪

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8月2日,沪深两市共有约260家上市公司处于停牌中,除去4家公司因交易异常波动盘中停牌外,其余256家公司停牌时间均超过一天以上。在260家停牌的上市公司中,有约80家公司停牌超过100天(自然日),其中近20家公司停牌天数超过200天(自然日)。

具体来看,停牌时间最长的是*ST新亿,累计停牌天数超过600天,其停牌原因为筹划重大事项,目前交易状态为连续停牌。另外,*ST华泽、*ST爱富、中环股份、S*ST前锋、深深房A、中房股份、长信科技、ST云维、沙钢股份等近20家公司停牌天数超过200天。

A股施行停复牌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规范证券市场各方行为,也是上市公司的一项权利。然而,任意停牌、停牌时间过长,早已成为一种顽疾被投资者所诟病。有业内人士建议,要强化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停复牌的一线监管,对任性停牌予以约束。

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5月份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指引,证监会于2016年9月份修改了《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旨在解决停复牌中存在的“随意停、笼统说、停时长”问题。但是,仍存在部分上市公司停牌并无真正重大资产重组筹划,有的上市公司是在股票“闪崩”后停牌,有的频繁利用“跟风式”“忽悠式”重组等条件而提出停牌,并且最终未披露相关事项进展。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今年7月31日表示,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交易权必须得到保障,上市公司无视规则任性停牌,将严重影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如果再加上重大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重大风险揭示不充分等问题,将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则表示,任性停牌本质上是资本市场炒作重组概念下的制度滥用,直接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在该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助长了上市公司概念炒作和市场投机行为。

“预计未来监管部门仍将主要从收紧停牌时间限制、收紧停牌许可等角度来治理长期任意停牌问题。在这一方面,我国香港特区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内地学习。例如,香港市场的停复牌规则中,在停牌时间方面的管理要更加强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多个条款强调‘只有在衡量有关各方利益并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方可采取停牌措施’。”陈雳建议,要削减停牌事项,缩短停牌时间,对上市公司任性停牌予以约束,对坐实的任意停牌行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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