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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8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淄博:价格调解成服务“试金石”
本报记者 林火灿 实习生 侯辰颖

“随着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经济物价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增多,各种利益纠纷和冲突日益凸显。”山东淄博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广博说,价格主管部门把价格争议调解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总体布局中,符合社会发展实际,也更贴近基层,贴近百姓。

据淄博市物价局统计,近年来群众的价格咨询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淄博市“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市局门户网站共受理群众价格投诉咨询2210件,2015年、2016年分别增至3638件、3800件,比2014年分别增长了64.6%和71.9%。

“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集服务性、政策性和综合性为一体的创新性工作,既是价格机制改革的‘敲门砖’,也是物价部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试金石’。”石广博说。淄博价格主管部门在基础比较好的区县进行了试点,并积极探索把价格争议调处融入司法调解、治安调解和社会调解的大环境,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目前,淄博市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各项工作流程、工作职责清楚明确,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尤其是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繁简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协调双赢的协作衔接机制、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已成为当地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

石广博告诉记者,淄博市价格主管部门不仅把围绕大局、服务发展作为物价工作以及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首要任务,而且把贴近群众生活作为价格争议调处的基本要求,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架起沟通桥梁,及时、快捷地调处商品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价格争议;同时,瞄准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发挥价格调处定纷止争的职能,努力为社会、为群众提供维权支持。去年以来,仅调解物业收费、医疗服务、旅游收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纠纷就达90余起,占全部价格争议调处的4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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