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经济与法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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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7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司法部要求:
对公证质量问题要“铁面检查”

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从近日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公证质量问题突出存在于涉及财产的委托书公证、继承权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等业务领域。对此,司法部表示,将严肃问责、强化核实,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和队伍建设。

据了解,近一个时期,北京、内蒙古、上海、湖北、山西、云南、甘肃等地陆续出现一些违法公证个案、甚至系列大案,暴露出少数公证员质量观念淡漠,屡屡突破底线,参与不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其中,几十个老年人委托同一个年轻人投资注册公司,内蒙古一个贫困县出现几十个上海人办理委托处分上海房产的公证书。

据悉,最近,司法部连续下发公证质量管理方面的《通报》和《紧急通知》。从抽查各地贯彻落实的情况看,不容乐观。

司法部部长张军说,作为从事公证事业的法律工作者,严谨、细致、负责,守规守法是起码要求。涉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套路贷的,则突破了法律的底线,不仅坚决不能办,还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负责任地提醒当事人。

“分管厅局长在忙什么?公协会长在做什么?工作部署了就要抓落实,就要有问责跟进。”张军说,首先要有违法案件主动报告制度。这是有关部门尽早介入、管控风险和减少损失的基础。今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公证协会和公证机构要第一时间报告掌握的案件情况和质量问题线索。任何公证处都不能有侥幸心理,更不要护犊子,不要做粉饰太平、爱惜羽毛的事情。

会议指出,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是公证质量检查的主体。检查决不能搞一团和气,红红脸、出出汗都不行,必须有配套的奖惩制度,质量稳定、过得硬的要表扬嘉奖,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甚至违法公证要严肃问责处罚,点名道姓地公开通报批评,要把铁面检查的作用切实发挥好。同时要强化核实,把好公证质量关,出具的公证才能获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据介绍,目前,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已经与司法行政机关分开,有了独立的行业组织机构,但还有一些地方仍然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职责不明,分工不清。

“一定要下决心改变这种状况,下大力气抓好公证协会的建设。”张军说,司法行政机关与公证协会“两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是我国公证工作的特色和优势。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是依法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主要是通过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等加强执业监管;要在推进改革、质量监督、发展队伍、配套政策和改善执业环境等方面发挥更为积极、重要的作用;公证协会则主要是通过行业自律,依法、依章程履行指导业务、规范执业、维护权益、行业惩戒等职责,在自律管理、行业规则、行业惩戒、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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