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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7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农民进城落户要有耐心
乔金亮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也是自愿选择的过程,应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不能急于求成、拔苗助长。而且,城镇化不只是让农民换个户口簿、进城买房这么简单,还涉及更多的权利和保障。所以,当下最重要的,不是量化考核城镇化率,而是量化考核制度设计进程

日前,《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6》发布,有专家解读说,目前农民实际进城落户进程不及社会预期。笔者认为,当下最重要的,不是片面追求和考核城镇化率,而是持续提升转移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其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很多进城的农民来说,大城市不容易落户,小城市不愿意落户。农民进城落户是个自然历史过程,对此要有耐心,不能急于求成。

一方面,一些农民不愿意落户,这主要发生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县城。农民进城自然会算账,要算离农账、进城账,是否落户要看能带来多少实惠。随着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条件逐步改善,农村户口含金量提高,进城落户的性价比逐渐降低。尽管一些中小城市已经放开农民落户限制,由于不落户也不影响子女上学、看病,加之落户后很难再迁回农村,所以,农民并不急于落户,而是选择等等看。

不少农民不愿意进城落户,既有情感归属、社会认同和乡土情结的考虑,还有更重要的因素,是不舍得附加在农村土地上的各种权利。中央多次强调,“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农民工落户城镇,宅基地和承包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可是在实践中,某些地方把放弃土地权利作为农民进城的前置条件,或是搞“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影响了农民落户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一些大中城市进入门槛仍然较高,农民不容易落户。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一些地方过多考虑农民落户后增加的短期成本,忽略其带来的人口红利和远期收益,并非明智之举。

当然,把非户籍居民转成户籍居民是需要成本的。农民工需要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都要有财政投入,这是个相当繁重的任务,对其艰巨性要有充分估计。虽然去年有关部门出台了人地挂钩、人钱挂钩配套政策,但截至今年2月,只有16个省份出台了省级财政支持的相关政策,4个省份出台了“人地挂钩”实施办法。由于农民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没有落地,地方积极性也就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

总体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也是自愿选择的过程。目前,农民举家进城毕竟是少数,多数是年轻人在城市打工,父母、孩子在农村生活。社会上有些人想尽快完成城镇化过程,但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很难一蹴而就的。农民要进城,但不可能都进城,也不是进城的都会选择落户。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就不能急于求成、拔苗助长。

况且,城镇化并不只是让农民换个户口簿、进城买房这么简单,还有更多的权利和保障方面的内涵。所以,当下最重要的,不是量化考核城镇化率,而是量化考核制度设计进程。对有意愿、有能力进城落户的农民工,既要使其顺利落户,也要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不愿意落户的农民,不能搞强迫命令进城,不能让其“被落户”,要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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