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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7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京津冀9月底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改
无法完成达标改造的将予以取缔
记者曹红艳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环保部今天举行环境执法情况新闻通气会,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在会上表示,截至6月底,京津冀区域各地上报了17.6万家“散乱污”问题企业,较此前排查的5.6万家翻了3倍,但这个清单仍在更新之中。如果到今年9月底这些企业仍然无法完成改造达标排放,将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方案,严格取缔。

田为勇说,自4月7日环保部启动第一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完成六轮次的强化督查。此间共检查了32004家企业(单位),发现2048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4%。

强化督查的情况显示,“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及不正常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等问题最为突出,共占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总数的80.7%。

田为勇说,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部实行“拉单挂账”式管理,挨个督办地方解决。截至目前,共下发八期督办通知,督办8262个环境问题,其中“散乱污”企业问题3258个,“涉气”突出环境问题5004个。

此外,环保部每月派出巡查组,由各司局领导带队对28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巡查,主要负责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逐一对账销号。巡查情况显示,前期督办问题共2178个,可销号的1487个,占比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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