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先后有106家网贷平台完成了银行存管上线。截至6月15日,全国共有268家网贷平台上线银行存管
□ 完成整改合规、备案、电信许可、存管、报备等工作后,网贷平台还需持续做好合规化、规模化发展
7月7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共9章33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意见稿中并未明确提出“存管银行属地化”这一要求,而是规定网贷平台应该“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在此之前,深圳、上海的监管文件均明确提出了“银行存管属地化”要求。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相对于此前的属地化,这个表述更加灵活、宽松。对于已经连接非本地银行存管的平台来说,留有商量余地。“北京的网贷平台需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这意味着,北京将实行存管银行白名单制度,部分在北京没有实体的存管银行,经过监管部门认可后也有可能纳入白名单,这比上海和深圳的属地化政策相对宽松了一些。”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说。
据融360网贷评级课题组不完全统计,2017年初以来先后有106家平台完成了存管上线。截至2017年6月15日,全国共有268家平台上线银行存管。从银行方面来看,确定已参与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有36家,实现网贷平台存管上线的银行有32家。目前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中,有112家上线平台不是在属地有经营实体的银行存管资金,这批平台数量占比达上线平台总数的41.79%。各网贷平台所在地中,上线存管平台数量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和广州,这几个城市平台数量最多、资金存管需求最大,但相对应的,目前在这些城市设有经营实体且匹配开展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并不多,如北京的资金存管银行仅有7家符合属地化条件。
金信网总经理徐磊锋表示,意见稿提出监管层将及时共享网贷平台的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息分析,建立行业不良行为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同时备案登记后将对网贷平台评估分类和公示。如此“科技监管”,在加强行政监管约束和惩戒的同时,能有效向社会提示风险,进一步督促平台自律,促进整个行业激浊扬清、健康规范发展。
同时,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对股东情况、高管及从业人员信息、风险管理能力、客户真实身份认证等信息都需要提交,并对平台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提出了要求,对投资者适当性作出了说明。在邦帮堂董事长寇权看来,这些细致化要求充分体现了对投资用户知情权益的保障,进一步强化和促进了平台的自律和规范行为,提升了监管效率。碧有信CEO戴凯同样表示,关于“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方面的提法,与深圳的规定一致,这对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
“与此前深圳市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意见稿类似,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拥有独立的投诉受理部门,相信未来申请银行备案对此将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对网贷平台的内部治理审查标准将更加细致。”懒财网CEO陶伟杰指出。
合力贷CEO刘丰表示,网贷备案并不是平台的保命符,完成整改合规、备案、电信许可、存管、报备等工作后,网贷平台还需持续做好合规化、规模化发展,如何把握好风控,并做好投、借双方的服务,才是网贷平台更需要关注的重点。
引发业内关注的一点是,与上海、深圳两地的监管办法相比,北京的意见稿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深圳则只建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可以在公司名称中使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上海则无相关规定。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表示,要求网贷机构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曾一度出现于网贷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稿中,不过在最终出台的暂行办法中,这一规定被删去。“目前,还不能确定北京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最终会不会保留这一规定。如果办法以此定稿,则北京网贷行业恐将出现改名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