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将记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诚信社会建设人人有责,公务员在诚信社会建设中更承担着做表率、当模范的任务。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督促公务员发挥好诚信建设的榜样引领作用。但是,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起来了,如何真正取得预期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比如,此前在公务员招考中有诚信承诺制度,将承诺内容纳入考生档案,然而公务员考试中的失信现象并没有因此绝迹。
因此,公务员诚信档案要建好、更要用活。
用活公务员档案大有学问,要使其成为调节公务员行为的重要“指挥棒”“调节阀”。只有让广大公务员意识到诚信档案的严肃性,并认真审视其中的相关记录,进而督促自己更讲诚信、更加注重诚信规则,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相关方面已在发文中明确表示,将包括诚信档案记录在内的相关内容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诚然,这些措施是用活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具体体现,但在笔者看来,只有这些还不够,还需要加入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措施。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将公务员不讲诚信的行为置于公众视野下“晾晒”,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如今,在一些地区的实践中,已经对“老赖”等群体的失信行为采取了公开曝光的措施,公务员群体也不能例外。
总之,只有用好公务员诚信档案,使其成为失信行为的“警戒线”,才有可能让公务员在助推诚信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