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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适当性匹配意见仅供参考

新规实施后,对于普通股民来说,自己被划分为哪类等级的投资者,能购买哪种产品或服务,最受关注。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这一问题作出了回应。

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五级,分别为:C1、C2、C3、C4、C5。具体分类标准、方法及其变更应当告知投资者。《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或合法授权人填写。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欺骗投资者,影响填写结果。另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由低至高至少划分为五级,分别为:R1、R2、R3、R4、R5。证券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涉及投资组合或资产配置的,应当按照投资组合或资产配置的整体风险对该产品或者服务开展风险等级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在二者匹配时,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及普通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适当性匹配的具体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证券经营机构对投资者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代表其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在参考证券经营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独立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文/何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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