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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新西兰海关AEO互认7月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顾阳 沈则瑾从海关总署举办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联合说明会上获悉:我国在大洋洲地区签署的首个AEO互认协议——中国—新西兰海关互认协议,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AEO是由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的“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对方国家,可同时享受双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仅通关时间就可减少约50%。此次中新AEO互认协议实施后,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将可享受到包括减少单证审核和查验、对需要查验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中断的国际贸易恢复时提供快速通关等多项便利。

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表示,下一步,中国海关将把AEO制度的实施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等紧密结合,加大国际互认合作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对互认国家或地区出口值占我国出口总值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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