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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破旧俗树新风
沂水:居民丧葬费财政包了
本报记者 王金虎

5月10日起,山东沂水县实施居民惠葬政策。根据该政策规定,具有沂水籍户口或在沂居民去世后,从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盒等费用直到公墓安葬,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同时,自愿把旧坟迁到公墓的逝者家属,也可享受免费政策。目前,政策实施已一月有余,580多户享受到了新政。据了解,该县一处50亩的县级公益性公墓正在紧张施工建设中,6月底前建设完成。

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沂水为何要全面推行全民惠葬政策?“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畸形殡葬消费愈演愈烈,是这一政策出台的直接原因。

成本不足几十元的寿衣,市场售价高达千元以上;批发价不到300元的骨灰盒,竟卖到万元以上;公墓比商品房价还贵。行业垄断、监管缺位,造成公墓的公益定位被严重扭曲……据沂城街道阳东街红白理事会的杨康仁介绍,以前当地群众办丧事仪式非常繁琐,现场帮忙的人就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加上烟酒钱、孝布钱和鞭炮钱、棺材钱、墓碑钱等,平均需要花费3万元左右,相当于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

“遗体运输费、火化费等在殡仪馆需要付的费用就节省了1200元左右,对于群众而言确实减轻了不少负担。”杨康仁表示,“以前不少人觉得家中老人去世,晚辈不办得风光些,就会落个不孝顺的名声,全民惠葬政策实施之后,火化炉统一标准,骨灰盒全部由政府采购,公墓使用全部免费,大家一碗水端平。”

沂水县委书记薛峰告诉记者,为把全民惠葬政策落到实处,沂水县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费用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县财政追加1000万元的资金预算,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公墓予以兑现。同时,遗体运输、火化、骨灰盒等费用全部由县财政承担。殡仪馆由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殡仪馆正常运转。县民政局成立了殡葬改革管理科,对殡葬改革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对公墓使用和群众享受惠葬政策等情况建档立册,实行信息化管理。

此外,公益性公墓建在哪、怎么建,也是群众最为关心的。据了解,沂水公墓建设由原来的社区(村)改为以乡镇为主体建设,并充分考虑乡镇规模、人口密度和地形地貌因素,本着“就近就便、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按照小乡镇2处,中等乡镇3处,大乡镇4处,对地形狭长或面积较大的乡镇,增加1至2处。同时,他们还在县城区周边建设1处至2处县级公益性公墓,用于解决城区居民的丧葬需求,目前已完成选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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