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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朋友圈转发广告要三思

你的微信朋友圈是否每天都被各种广告刷屏?你是否也收红包帮转过广告?今后,在微信群中抢红包可要注意,发红包者往往会要求收到红包的朋友帮忙转发广告。收红包手要快,帮忙转发广告要“三思”,一不小心,你就会成为连带责任者。

广西网友水帘洞:抢了红包,帮转个广告,没有那么危险吧?怎么会违法?

主持人:无论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所发布的信息是广告的性质。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所发布的广告带有欺骗、误导性质,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你将难逃法律责任。这就涉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该法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就是一种广告行为。作为广告发布者,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法律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海南网友梨木:如何防范朋友圈的“广告陷阱”?

主持人:目前,朋友圈常见的广告五花八门,诸如“演唱会门票免费送”“新店开业、加微信送千元手表”“晒钞票求代理”“我家的×××已经卖疯了”“晒试吃试用”等等。这些“福利”中,鱼龙混杂,真真假假。

练就识别假冒伪劣广告的“慧眼”,以下“经验”不可少:名人知名度不等于广告可信度;广告投放量不等于新产品高质量;媒体名气大不等于广告无谎话;打折降价多多不等于实话实说;广告宣传“公证”不等于产品有保证;某某单位推荐不等于经过严格检验;广告现场演示不等于实事求是;广告承诺好看不等于能够兑现;百分百有效不等于不是编造等。

其实,并不是说只要朋友圈转发广告就算违法,如果你转发的广告内容货真价实,就没问题。毕竟,对于陌生信息,谨慎点没有坏处。如果在朋友圈中看到虚假广告,比如夸大某个医疗产品的功效,或者谎称产品获得了某项专利,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局举报。 (本期主持人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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