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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勿做濒危动植物走私帮凶
顾 阳

近半年来,北京海关连续破获13起走私象牙案件,查没走私象牙及其制品528件。据悉,上述象牙均为犯罪嫌疑人以随身携带或托运方式走私入境,再次敲响了濒危动植物保护的警钟。

象牙走私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可能是“消费者”无意为之的“误会”,不少旅客将象牙视为非洲当地“土特产”,在一些国家通过正常交易渠道获得,作为旅游收藏品留作纪念或馈赠亲朋;另一方面,据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走私象牙的目的,还是出于对高额利润的追逐。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同时,禁止在市场摆卖或通过网络等渠道交易象牙及制品。此举有助于遏制我国象牙购买行为,强烈表明我国政府减少象牙需求以拯救非洲象牙的决心。

政府在有序停止象牙加工销售的同时,黑市对象牙的需求却依然旺盛,推高了象牙价格。于是,价格便宜的非洲象牙再次进入不法分子的视野。在利益驱动和侥幸心理作用下,犯罪嫌疑人不惜铤而走险,以行李夹藏、伪装等手段企图蒙混通关。

需要指出的是,很多人认为,邮寄或携带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出入境顶多是被没收,根本没有想到可能会因此触犯法律。事实上,携带超过一定价值或数量的濒危动植物入境,已经构成走私犯罪。比如,根据有关部门认定,一根未加工的象牙原牙价值25万元;对无法确定是否属于一根象牙切割或者雕刻完成的象牙制品,根据每公斤41667元的单价核定其价格。也就是说,随意几根象牙走私就可能被判处入狱,可谓代价高昂。

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不仅仅是象牙及其制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物种,除有相关公约组织签发的允许进出口证书外,均属于被禁止贸易和出入境物品。对此,广大消费者要保持清醒认识,千万不要沦为濒危动植物走私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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