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关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8月31日起,未登记无人机飞行属违法
民用无人机不能想飞就飞
本报记者 冯其予

近日,多地出现民航航班起降受到无人机干扰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不仅影响民航运行,也对民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遏制无人机影响民航运行事件多发的态势,民航局目前正在开展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注册。“民用无人机的登记注册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取的一种管理方式,是无人机管理的基础。”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表示,根据《民航局无人机实名制登记管理要求》,自2017年5月18日起,无人机拥有者需在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上实名登记。2017年8月31日以后,未在系统中登记的无人机飞行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张瑞庆介绍,自从4月份干扰事件频发以来,我国已针对此类情况形成整体联动机制,实行有效管控。民航系统也正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办法。特别是采用一些技防手段如监控平台等。近期在首都机场就布控了4个无人机监控点,“应该说目前还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使我们在监控中能够实时发现一些无人机飞行,并能及时控制。包括最近受干扰的重庆、深圳、成都机场,现在也在进行部署这些监控手段。”张瑞庆表示,无人机扰航也引起了公安部等相关部委重视,下一步要加强协同,通过空管委办公室无人驾驶航空器部际联席制度,严肃查处违规飞行。

据了解,我国正在积极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民航局于近日发布了首批155个机场保护范围数据,旨在保证机场及周边飞行安全,后续还将不断补充、完善。此外,我国还将逐步规范无人机开展商业运营的市场秩序。据悉,民航局正在制定使用无人机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准入管理规定,针对发展特点和需求,拟将农林喷洒、空中拍照、航空摄影和执照培训四类主要经营项目列为许可对象,同时配套开发无人机准入和经营活动监管平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