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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际贡献不大 危害却在深处
重治“散乱污”引地方经济绿色发展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曹红艳

很多“散乱污”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落后产能,多集中在低端产业,不仅污染严重,而且消耗大量资源能源

“散乱污”企业虽然数量不少,但实际上对地方经济贡献并不大,相反却破坏了环境,损害了长远发展的利益

进入6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仍在实施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果。6月4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500家企业(单位),发现353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包括“散乱污”问题企业97个。此前,针对“散乱污”企业问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26”城市已作了排查并列出清单,共排查出约5.6万家,其中包含“散乱污”集群398个。

但是,随着环保督查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却出现了一种观点,认为环保督查工作过密过勤,一味关停存在“散乱污”问题的企业,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和职工饭碗。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在这次督查中,《经济日报》记者发现,很多“散乱污”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落后产能,多集中在低端产业,以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为主,不仅污染严重,而且消耗大量的资源能源,实际上其经济效益并不高,治理“散乱污”企业对经济发展有益无害。

“散乱污”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不大,但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贡献”却不小。特别是一些“散乱污”企业集中的地区,乌烟瘴气,浊水横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这些企业排出的各种污染物,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给地方留下了生态污染的烂摊子。对其环境实行整治和恢复的费用很可能是“天文数字”,远远超过“散乱污”企业所创造的那点经济效益。这样的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负能量”,并不是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主流企业。认为环保督查工作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和职工饭碗的人,可谓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事实上,根据环保督查公开的数据,关停整改的多是有严重违法排污行为的“散乱污”企业。这些企业大量存在违法生产、无环评手续、未安装治污设施、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以及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被查处的很多企业大多长期存在,违法排污时间也非一时半会儿,环境问题存在多年,成了“老大难”。可想而知,单靠这些企业自觉守法是不现实的,必须借助环保督查的持续高压,并压实责任,才能解决这个难题。

业内专家指出,“散乱污”企业看起来数量不少,但实际上对地方经济贡献并不大,相反却破坏了环境,损害了长远发展的利益。可以说,繁荣只在表面,危害却在深处。地方政府应痛下决心,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分类施策,关停取缔一批、治理改造一批、加强监管一批。借助整治“散乱污”企业之机,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准入门槛,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培育一批科技型、创新型、带动作用大的企业,为未来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6月6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的经验。截至目前,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对其所辖292家“散乱污”企业实现了全部关停整治,长期以来困扰环境质量的“顽疾”正逐步消除。有着废旧塑料颗粒加工近30年历史的无棣县,针对分布面广、加工户众多的县情,引导从业人员二次创业,从政策上给予支持。该县规划建设了100亩“再生资源”产业园,吸引企业入驻,形成行业集聚。产业园统一规划设计,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提高入园标准,彻底解决“散乱污”环境污染难题。目前,12家加工厂已申请搬迁,1家规模经营公司已搬迁完毕。过去的“散乱污”行业正在逐步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如果环境问题解决不好,发展既快不了,也好不了。整治“散乱污”企业,短期内会带来阵痛,但从长远来看,将使企业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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