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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容要规范 平台须监管
曹 磊

网络直播是一种新兴的高互动性视频娱乐,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直播并分享自己的生活,全民直播渐成趋势。

数据显示,2016年网络直播的用户规模已超过3亿人,占网民总数的近一半。截至2016年12月9日,视频直播厂商已达到90家,其中不乏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中国移动等知名企业的身影。仅在2016年5月至9月的4个月内,国内直播平台就从200家突破至400多家,且数量还在增长。

但网络直播在汲取了互联网的快速、便捷优势的同时,一些缺陷也逐步显现出来。

首先,运营成本高昂。直播平台主要在两个方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一是高昂的带宽成本。直播平台每月仅带宽费用就要花掉数千万元。网络流畅度和清晰度是直播的关键,随着直播用户越来越多,宽带运营成本必将持续增加,导致越来越多的平台资金链吃紧。二是对网红和明星主播资源的资金投入。拥有较高知名度的主播往往带有巨大的流量,是各大平台争抢的对象。为了获取知名主播,各平台需投入大量的资本,这种竞争使得直播行业陷入了恶性循环。

其次,内容同质化严重,存在低俗现象。由于我国的网络环境监管完善度不够,一些直播主播为了博取观众眼球、吸引观众付费赠送虚拟礼物不惜铤而走险,挑战着道德的底线,甚至是法律的底线。此外,各个直播平台的内容往往大同小异,缺乏新意。

网络直播要实现健康发展,应加强监管,规范直播内容。一是完善法律监管。网络直播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在于制度的规范,应通过积极完善网络法律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规范,为网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此外,在直播内容的版权问题上,出现过很多不正当行为,法律应尽早地做出规范,给网络直播提供法律的保护。

二是规范直播内容。网络直播的形式多种多样,然而直播内容却没有边界限制,导致乱象丛生。各大直播平台应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因内容的不合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直播渠道可以通过与网站合作,增强知名度,直播内容可尝试与电视台连接,建立开放式的网络直播。

(作者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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