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杜芳从今天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等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已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全面反映全国创新活动状况,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为让调查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等单位将科学摸清创新状况底数,准确测算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确保科技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制定创新规划提供量化依据。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加速推进,建立符合国情的创新调查评估体系,准确测算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并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已成当务之急。因此,我国建立了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在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基础上,对国家创新能力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价的制度安排。
科技部、国家统计局日前印发的《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由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等部分构成。创新活动统计调查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为及时掌握创新活动数据,对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调查对象开展的统计调查。创新能力监测是基于政府统计调查,反映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投入产出及国家、区域、创新密集区等整体创新能力进行的跟踪监测。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建立以普查为基础,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并重的科技创新统计调查体系。但总体来看,现有的统计方式尚难以适应创新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统计调查内容主要聚焦于研发统计,无法全面提供企业创新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政策环境等数据情况。
“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还有助于补齐科技创新统计调查短板,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晴雨表、测量仪和风向标作用。”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说,创新调查还将重点反映我国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小微企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状态,动态监测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揭示经济结构优化和新动能增强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