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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红食品”不能游离监管之外

当前,网络食品店数量急速增长,有些网络交易平台疏于把关,导致各种假证、套证、超范围经营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为此,湖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近日揭示了“网红食品”的炒作套路,提醒消费者加以重视。

【短评】 没有任何质量和安全保障、却通过网络渠道卖得风生水起的“网红食品”,如今比比皆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流行于朋友圈的“网红美食”,虽然都宣称“无添加”“纯天然”,但绝大多数都游离于监管之外,食品是否安全、健康,全凭制作者的良心。随着“网红食品”市场的不断扩大,相应监管也应尽快跟上,进一步明确监管细则,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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