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财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5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量入为出才能规避风险
秦 倪

快速发展的现金贷不乏陷阱和风险。相关专家提醒,借款人在选择现金贷时,需要“量入为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选择正规借款渠道,才能避免“踩雷”。

“借款人应尽量避免非理性消费,在借款前需要对现金贷平台有一定认知,避免非正规渠道借款。”张叶霞提醒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当仔细阅读相关借款条款,清楚了解现金贷的实际利息以及逾期后带来的后果,此外还应保留相关合同手续。

“对于现金贷借款人来说,应当量入为出,按照实际需要和还款能力借贷。”杨东表示,同时借款人不要轻易受他人蛊惑,应认真识别并寻找正规的现金贷公司,在签订合同(包括线上合同)之前,也应仔细阅读相关权利义务条款,了解利息高低、还款时间和违约利息如何计算等。

从现实情况看,部分现金贷平台会以低利率和立即放款作为诱饵,吸引急需用钱的借款人,但这种平台往往在合同中预埋陷阱。“借款人避免这类风险的关键,是选择口碑好的现金贷平台,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段念说。

值得注意的是,借款人在选择现金贷的过程中利益受损,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借款人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应第一时间寻求司法救济。如果发生借款合同欺诈,可以诉诸法院确认合同无效;遭遇暴力催收,则应当保存证据,及时报警。”杨东特别提醒借款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高于法定标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