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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游客权益,景区有了巡回法庭
本报记者 郑 彬

“五一”小长假来临,计划出游的人们不在少数。随之带来的将是景区游客爆满,纠纷不断。

“游客在旅游景点发生意外摔伤,责任由谁承担?”“在旅游景区内,游客随身物品丢失,景区有无责任?”清明节期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先后走进该市多个景区景点,设立旅游法律知识、旅游消费维权咨询点,现场解答游客咨询。

桂林市秀峰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只是各地巡回法庭的一个缩影。目前,各地法院纷纷创建旅游法庭、巡回法庭、车载法庭,依法妥善快速审理旅游纠纷,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法庭设在景区

调查显示,我国不少景区由于设施陈旧、服务及管理水平差等问题,成为旅游投诉最集中的部分。仅201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旅游服务类投诉达4500件,主要集中在景区、旅行社等方面。

当游客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就地尽快解决纠纷?针对这一问题,2016年2月,最高法院、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建设和巡回审判工作。

何为旅游巡回法庭?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说,旅游巡回法庭是巡回法庭中根据审理对象不同而设置的特殊法庭,主要针对旅游活动异地性、流动性的特点,为快速解决纠纷而设立的流动性法庭;旅游巡回法庭具有快审快执的特点,有利于及时化解旅游纠纷。

事实上,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旅游巡回法庭的实践。

2015年9月,江苏昆山法院旅游度假区巡回法庭揭牌成立,在其辖区内依法审理涉及民事纠纷、生态文明建设、文化繁荣发展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截至目前,福建旅游景区已设立12个巡回法庭,进一步将“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也是“巡回法庭”直接进入景区的新尝试。同时,北京、广西、宁夏、安徽、四川、云南等省区市旅游巡回法庭也纷纷在旅游景区亮相。云南省高院副院长向凯说,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有助于第一时间在景区审理案件、调解纠纷,以案释法,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完善机制快速化解

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游客在旅游景点发生纠纷,最首要的解决要求就是快,谁也没有时间耗在旅游点。这就对旅游巡回法庭的办事效率提出了极高要求。

清明节期间,家住云南昆明的王大爷携女儿一行4人到曲靖多依河4A级景区游玩。乘坐景区旅游观光车时,轮椅不慎从车上跌落损坏,与景区公司发生赔偿纠纷,投诉到鲁布革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巡回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调解,从立案、调处到执行完毕,法官仅用3个小时。

80多岁的游客王大爷不无感激地说,原以为他们会偏袒本地企业,没想到能公正处理,而且这么快就把事情了结了,非常感谢。

记者了解到,针对旅游消费者行程基本固定,纠纷发生后希望及时解决,不希望过多停留的特点,各地旅游巡回法庭都对外公布了联系人、联系电话,部分法庭还设置“便民联系卡”投放至景区售票点、酒店前台、旅游大巴等处。游客通过拨通卡片上的电话,可尽快解决旅游纠纷。

例如,三亚旅游巡回法庭通过近10年的尝试,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针对旅游纠纷一律使用的简易程序,制定出“三定、四就、一重、两免”的审判工作机制。“三定”即定期、定点、定人,“四就”即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一重”就是注重调解,“两免”就是对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

部门联动多元调处

实践证明,旅游纠纷一般标的不大,加之游客停留时间又短,不适用普通司法程序。而旅游巡回法庭解决纠纷以调解为主,发挥多个相关部门的能动性,积极完善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近年来,为有效处理旅游纠纷,各地旅游部门主动出击,积极与人民法院等多部门联动,加强彼此间协作已成常态。

2015年,黄山旅游巡回法庭与景区管理、旅游主管、行业协调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向相关部门反馈处置旅游纠纷中发现的行业弊端及隐患并提出解决建议。

2016年,湖北恩施市法院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指挥中心,尝试构建与市旅游局、工商局、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互相协调的大格局,与相关单位联动调处旅游矛盾纠纷。

恩施旅游集团、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永彪表示,虽然常被投诉,大峡谷景区还主动利用旅游巡回法庭,安排专人化解景区与游客的纠纷,建立景区与巡回法庭的联动机制;同时,积极配合巡回法庭调查取证,尊重巡回法庭的生效判决。

专家表示,旅游巡回法庭是多方共赢的尝试,旅游巡回法庭介入调解旅游投诉,使游客的合法权益能在最短时间内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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