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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新要“走心”
姚 进

对比数据不难发现,互联网保险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较为迅猛的力量之一,其创新也始终走在前列。然而,如果监管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互联网保险野蛮生长,就会偏离正确轨道,长远来说不可持续。

诚然,互联网保险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增加了风险聚集和扩散的可能性。比如,一些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在宣传中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一些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还有一些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却依托互联网以互助等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等。

需要强调的是,如同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一样,互联网保险的本质依然是提供风险保障,只是更多基于互联网场景,提供碎片化、小金额、高频次的新型保险服务,业务流程基本全程在线完成,从而提高保险的效率以及可获得性。巨大的保费规模可以为保险消费者带来不少实惠,但有效防范风险,才能趋利避害,引导其正能量作用的发挥,以真正为消费者带来便利。

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保险需求,需要监管、行业和消费者一起“走心”,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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