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地沟油”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治理“地沟油”,一禁了之效果并不好,做到疏堵结合、废物利用才能有效破解“地沟油”之困惑。
一方面,应持续坚决打击“地沟油”非法产业链,强化源头防范和监管执法。当前,非法出售废弃油、非法提炼“地沟油”、非法收购“地沟油”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条。正规的“地沟油”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原料收购、产品出售环节缺少价格优势,形成了正规企业吃不饱,违法提炼“地沟油”企业屡打不绝的局面。严打“地沟油”违法犯罪,在“堵住”地沟油流向餐桌的同时,也将让正规“地沟油”资源化利用企业更容易获得生产原料,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要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培育更多的“地沟油”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有报道称,2012年荷兰曾向我国企业购买“地沟油”,用于生产航空燃料。与此同时,我国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也形成了一定经验。借鉴国内外经验,本次发布的《意见》就明确提出,推动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对此,各地各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加快培育“地沟油”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引导企业适度规模经营,并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