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1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等部门21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