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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效监管才能放心“共享”
崔新进

共享单车给人们出行带来了诸多便利。然而,由于管理和服务的滞后,近段时间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给城市管理和公共秩序带来挑战。

其实,在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上,潜在风险最大、受关注度最高的莫过于其规模巨大的押金管理问题。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享单车用户数量已达1886万。保守估计,目前沉淀在共享单车企业的押金大约超过40亿元。虽然有企业表示“押金一分没动”,但对公众和政府而言,这并不能成为拒绝监管的理由。

客观而言,单车企业收取押金存在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是,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确实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隐藏着巨大风险。一是押金模式有“不当募集”或占有资金的嫌疑;二是押金退回规则的不合理设定,变相地让相关企业形成巨大资金池;三是如果相关企业陷入以押金获利、以押金谋求发展资本的“押金盈利模式”,就有可能偏离“分享经济”的本质,也不利于共享单车行业的长远发展。

从这个角度来看,有效管理才能带来双赢。对共享单车领域,要尊重市场主体在商业运营模式上的创新,也要正视并及时回应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站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加强监管,以防共享单车“骑偏”,成了“金融单车”。比如,政府可以出台共享单车管理细则,加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规范,推进自行车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消费者自身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骑行、有序停放,共同建设良好的公共秩序。

具体到社会普遍关注的押金问题,不妨从三方面加强监管。其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押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其二,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助力推动免押金使用模式。比如,bluegogo、ofo等单车企业与芝麻信用达成合作,约定达到一定信用积分的用户可以免付押金。其三,建立单车企业与银行共同监管的资金管理机制,特别要防止发生卷款跑路事件,不能任由企业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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