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广州市日前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全收集、全处理;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消除劣V类水体断面。
根据方案,不仅河涌要有河长,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都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17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广州将按照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分级管理与属地负责相结合原则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是河涌整治和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担负起河涌治理的主体责任。该方案同时要求强化考核问责,完善河长制考核办法及问责机制,将各级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方案还提出,要强化公众参与,除了在河湖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职责、河湖范围、管理目标、联系方式外,还要聘请民间河长,开展党员认领河湖活动,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建立水务微信投诉系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教育,增强河湖保护意识。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