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流通能享受哪些优惠?成立农村合作组织有什么好处?在山东寿光,当地政府近年大力鼓励发展蔬菜合作社、蔬菜基地、家庭农场等新型合作组织,但由于不少农户对相关税收政策没吃透,一度有所迟疑。当地国税局助力“菜篮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政策讲透,助农民增收,成效明显。
据介绍,为了让农户免除后顾之忧,寿光市国税局专门成立宣传队,挨家挨户宣讲涉农税收政策,明确告知农户“蔬菜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针对农户普遍存在“成立合作组织比一家一户单干更麻烦”的疑虑,宣传队员重点讲明了成立农村合作组织的三个实惠:一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二是可以为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三是发票既可以作为蔬菜安全追溯的合法依据,也让下游企业有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合法凭证。
寿光市爱家蔬菜合作社发起人李乃家说:“只有成立合作组织规范经营,下游的果蔬超市和蔬菜加工企业才能成为稳定客户。”在国税等部门的努力下,当地蔬菜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菜农收入持续增长。截至目前,寿光市规模化蔬菜生产合作社、蔬菜公司和生产基地已发展到2164个,涉及农户9.8万户,带动周边农户14万户踏上了致富路。
(文/国 剑 韩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