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保卫处认领丢失的iPhone,居然要缴费10元才能领走。”近日,四川传媒学院一名学生的微博引起关注。学院解释,设立“失物招领费”是为鼓励校内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同学如不想交,会由学校代付。
@老邻居:如果失主在自愿的条件下交一些“招领费”,属于常理,但必须交,就有违失物招领的本意了。
@朱金良:有偿领回丢失物可谓一种尝试,虽不值得大力提倡,但也可让那些经常丢三落四的人长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