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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职失信更应严惩
储旭东

近年来,一些失信者、“老赖”被频频曝光,甚至也有某地政府机关上了“失信名单”,有党员干部说话不算数了,等等,可谓负能量十足。

现实中,确实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注重个人品行、道德修养,觉得失信似乎算不得大事。于是,政府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有之、“新官不理旧账”有之、说“漂亮话”却不作为有之……

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失信违约,或许确有不得已的苦衷,但对群众失信就是纪律问题、作风问题,轻则寒了群众的心,重则严重破坏政府公信力。试想,一个地方一旦诚信缺失,谁还敢来投资?谁敢与这个地方合作?

应对“公职失信”顽疾,须提高“公职失信”的违法违纪成本,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制度约束,令其不敢、不能,也不愿去触及失信的“红线”。要强化党员干部的自身修养,坚定诚信执政、诚信做人的优秀品质,既要加强重点领域、关键部门的诚信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常态长效讲诚信,又要做好诚信的“监督员”,做好提醒、预警工作,将“公职失信”的问题解决在“苗头”初露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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