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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家都来助共享单车“一臂之力”
栾笑语

在最初的一片叫好声中,迅速发展的共享单车开始陷入尴尬境地。

一方面,使用者乱停乱放、企业管理存在空白,隔离带、草坪上都有共享单车的身影,甚至有人称之为新的“城市垃圾”;另一方面,破坏、偷盗、私用、滥用共享单车的情况时有发生,共享经济蕴藏的道德风险集中显现,对国人素质的考问随之甚嚣尘上。一时间,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管理部门都备受其扰、措手不及。

平心而论,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出现,必然带来新情况和新问题。尤其是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新型公共产品,对其如何规范、谁来监管?针对破坏、偷盗等恶劣行径,如何规避、怎样追责?这些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厘清。但可以肯定的是,发展好这类新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仅靠道德约束和企业维护还远远不够,政府必须“该出手时就出手”,助其“一臂之力”。

仅以共享单车为例,产品由参与市场竞争的创新企业提供,客观上弥补了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结构性失衡的“短板”,成为百姓出行“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便捷选择,更是解决了令很多城市管理者头疼的公共自行车难题。可以说,共享单车正在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维护好了,不仅公共服务效应大增,而且能大大节省政府的投入成本。因此,在共享单车的发展中应该有也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和扶持。

可喜的是,一些地方正在为此积极努力。最近,长沙交警联合有关单位规范停放、安全骑行,告诫使用者未满12岁莫骑车上路,还开辟了共享单车专属停车位;成都市交委也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明确包括使用者在内的全体市民都要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对于针对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这种因城施策、科学引导、依法治理的“一臂之力”值得借鉴,也需要更多地方以实际行动给予呼应。

当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也不能一味“背靠大树好乘凉”,应该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加强技术创新、模式创新,让产品“易修难盗”“易管理难破坏”,尽力减轻政府的行政压力,尝试与政府建立合作机制。同时,全社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树立“共治共享”理念,广泛动员民间和社区力量,谴责损公肥私的恶劣行径,倡导文明出行,共同把公共环境维护好、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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