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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4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影票不应“售出不退”
苑广阔

如今,几乎所有电影院线都开始通过电影票购票APP销售,让消费者享受到了不少优惠和便利。但很多消费者也发现,自己提前几天购买了电影票,但因为工作、生活安排出现了变化,不能按计划去看电影,已经买好的电影票却不能退;如果不能转让给别人,就只能作废。

实际上,不管是网络售票,还是在电影院前台现场买票,电影票“售出不退”已经是多年的行业“潜规则”,大多数消费者对此习以为常。但是,这样的行业规则真的合理合法吗?既然旅客乘坐火车时可以根据需要有条件地退票,为什么电影票却不行?

对此,电影院也有自己的理由,比如电影票是有时效性的,某位消费者购买以后,别人也想看电影,结果电影票没有了,开场前退票就会对商家造成一定的损失。理由看似合理,其实未必。

现在各大电影票购票APP平台都能够提前几天买票,如果消费者因为日程安排有变,也能提前几天退票,那么就不会对影院的售票带来多大影响。即便消费者退票会给影院带来一定的损失,影院方面也完全可以仿照铁路部门的做法,制定退票细则,有条件地退票,比如退票时间越晚,扣除的票价越多。

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所以要求退票并不是无理要求。如果不能退票,那么也就意味着所有的损失都由消费者本人来承担,显然这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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