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冤家不聚头。最近,煤炭和电力这对老冤家又“顶牛”了。这一次,先出招的是电力企业。
根据媒体报道,宁夏七大电力企业已经向自治区经信委“上书”,称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火电利用小时数下滑,火电企业已经处于全面亏损状态,希望能尽快降低煤价,以缓解火电企业经营压力。
讲真的,电力企业祭出这一招,一点儿也不稀奇,甚至在很多人的预料之中。毕竟,煤炭和电力这对老冤家顶牛由来已久;而且煤炭价格波动越激烈,煤电之间往往会闹得越凶。
远的不说,在煤炭产业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煤炭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步伐,煤炭价格一路高歌猛进,特别是在“黄金十年”的中后期,电煤价格一度攀升至850元/吨左右,电力企业叫苦不迭,只好向有关部门求助,要求电煤企业保障重点合同煤供应。
风水轮流转。煤炭行业很快进入了煎熬度日的“隆冬季”,煤炭价格一路“跌跌不休”,坑口煤卖出“白菜价”,很多煤炭企业欠发、减发或者缓发工资,企业苦熬度日。
2016年以来,受去产能的政策成效等因素的影响,煤炭价格结束了自2012年底开始的疲软态势,进入了“疯涨”的快车道。数据显示,3月15日至3月21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606元/吨。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火电企业自然不好过了。
那么,煤电这对老冤家的“顶牛”有解吗?办法还是有的。煤与电争来争去,无外乎就是“利益”二字——双方都想着只扫自己的门前雪,不管他人的瓦上霜。市场经济,企业逐利并没有错。但是,在煤炭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而电力的市场化改革还在路上的背景下,“市场煤”和“计划电”之间必然有矛盾与隔阂。而由于电力的稳定供给关系到国计民生,要解决这二者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需要依靠政府来协调。
事实上,很早就有专家提出,可以探索设置电煤保护价机制,即设置电煤价格保护区间,区间下限是煤炭企业的盈亏平衡点,上限则是火电企业的盈亏平衡点。当电煤价格处于区间内时,由煤电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而一旦电煤价格跌破下限,或者突破上限,则按照区间的中间价执行价格。这一办法,或许不是平衡煤电双方利益的最好办法,但也不妨一试。
也可以考虑加快煤电联营,让煤电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推动煤电联营,则需要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市场主体的选择,由煤电双方自主协商,理顺股权结构和利益分配机制。
当然,解决煤电“顶牛”,本质上还是要继续深化改革,在进一步理顺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的同时,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使煤炭和电力行业之间的市场话语权“旗鼓相当”,使利益更平衡、发展更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