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全国铁路运营里程达12.4万公里。高速铁路里程突破2.2万公里,占世界高铁总里程的60%以上。高铁已成为铁路运输骨干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高速铁路建设快速发展,安全问题不容小视。行人钻入高铁线路,沿线建筑物侵入高铁限界以及向动车组投掷异物等行为,都可能引发难以预料的安全后果。尽管铁路部门始终把高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但由于铁路点多线长,对安全环境要求极高,特别是新形势下高铁安全面临诸多考验。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建议,在依法治国形势下加强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从法律层面加强高铁安全管理。
汪亚平代表认为,高铁安全作为一个涉及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在规范铁路部门责任的同时,应该通过立法进一步理顺高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逐步使维护高铁安全成为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和广大社会民众共同的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对高铁安全的联防和监管责任,将高铁安全纳入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健全铁路与地方政府部门联防与综合治理机制。需要明确危及、破坏高铁安全行为的责任追溯、惩戒标准,进一步加大严厉惩戒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需要通过出台地方性条例条规,落实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高铁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健全群宣群防群治机制,并通过联合执法加强铁路安全保护区管理,净化高铁安全环境。
(本报记者 郑明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