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读者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17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文化底蕴应“厚而深”

近年来,各地陆续培育出了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但从目前情况看,部分地方在特色小镇建设与文化保护方面,仍存在偏差和误区。有些地区结合特色小镇的推进,对一些古村落进行“大拆大建”式的改造,使历史文化村落赖以存在的山体、植被、水系和农田等周边环境系统遭到破坏,村落的空间形态和村民的生活形态、劳作方式、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遭到遗弃,传统的文化记忆正在消失。

在推进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在发展中珍视历史传承,在创新中维系人们的地方认同和文化认同,并结合当地深厚文化底蕴,大力改善群众生活条件。

首先,要坚持文化自觉,将文化的保护作为建设特色小镇的重要任务,根据本地区特色小镇的文化底蕴,以“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生活的延续性”为保护原则,适时出台相关的保护规划、条例或办法,做到既保护特色小镇的文化遗产本身,又保护其生存与发展的文化空间。

其次,要加强政策扶持,将文化保护利用纳入特色小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对相关的文化遗产进行抢救保护。在具体的推进建设过程中,要以不损害文物本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为原则,科学合理地对原有水、电、交通、通信、民居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使广大乡民能够在世代居住和生活的特色小镇里,享受到现代生活的文明与便利。

再次,要坚持乡民自治,通过政策引导、制度约束,不断提高乡民对特色小镇文化保护意识,杜绝无序建设行为。对那些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特色小镇,尤其是已经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乡土建筑,可结合环境整治、旅游发展、文化产业的规划,将其建立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基地等,从而使特色小镇建设步入“保护促进利用、利用强化保护”的良性循环。

(河南省郑州市 郑文芝)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