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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学生交“保证金”很荒唐

据报道,成都市金堂县某中学新学期开学时,班主任要求学生每人交100元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不下降,如果犯错或者下降就扣钱,一般交100元,不好管的交200元。”此举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解。

【短评】学校要学生交“保证金”,意在给学生施加压力,达到提高学生成绩目的,应该说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方式方法太过荒唐。需要厘清的是,“保证金”属于商业法则,在商业领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不可以用在教育领域。学校折腾“保证金教育”,是学校领导、老师缺乏法制意识和教育观念不强的表现。提高学生的成绩,何不通过细致而谨慎的考量,找到那些既不容易引起争执又有良好效果的方法呢?比如,可以通过奖状荣誉、同学帮扶、家校贯通等方法,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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