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7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今天发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版目录适应了外资产业转移新趋势,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据介绍,本次目录修订按照适应外资产业转移新趋势、充分发挥地方比较优势、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与招商引资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总条目共639条,比原目录增加139条。
“修订的目录是积极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的重要举措,必将对促进中西部地区开发开放、增强中西部地区竞争力、更好地吸引外资具有重要意义。”上述负责人表示。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区域产业政策,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是第4次修订。涵盖范围包括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共22个省(区、市)。修订版目录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