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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村官公章腐败终靠制度

王亚华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

因监管“缺位”,不少地方村委会公章被村干部装进了“口袋”,由此产生乱盖章、人情章等腐败问题。对此,一些乡镇矫枉过正,将村委会公章收到乡镇政府柜子里“代管”。“村章乡管”并不妥,因为这不仅会损害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制度,还要看到,对村干部公章腐败最有效的监督主体不是乡镇政府,而是村民。解决这一问题,在于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村民自治制度,乡镇政府应该做的是确保村民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规范引导,而不是把公章作为农村治理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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