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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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7年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停车乱收费现象亟待治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机动车数量逐年增长,然而市区内停车场的数量一直没有大的增加,导致机动车数量与停车场数量之间比例严重失衡,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尤其是随着定价权限的放开,停车收费逐渐形成了一个产业。

目前,各地停车场主要分为几种类型,一是占用公共场所划定的停车场;二是商场、超市、银行、餐馆、影院、车站等服务场所门前广场;三是部分道路两边道牙上设置的停车场;四是市区街道拓宽、城市改造形成的楼前空地、街角停车场;五是医院、宾馆、招待所院内停车场;六是交警在一些道路上或非机动车道上划定的临时停车位。由于停车收费的收费主体多样,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使用票据不同,导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例时有发生,不少市民对停车乱收费现象反映强烈。

治理停车乱收费,首先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单位、收费标准、资金流向、停车场挪用处理、违规处罚标准等。停车场应设收费公示牌,减少乱收费,物价部门可分区域设置弹性价格空间。

其次,统一收费收据发票,保证合理资金流向财政。停车收费必须出具正规收据,不提供正规收据的停车用户可以拒交,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同时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公营停车场收费依法按比例提交市财政专款账户,用于投资建设新停车场或其他市政建设,决不可使公共资金暗地流入私人腰包。

再次,加强乱收费治理。对免费停车的应继续免费,如马路边交警划的临时停车位;对合理收费的停车场应由城建部门或街道办依法管理、合理收费,但收取费用必须使用正规收据发票,部分收入缴财政统一管理。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工商物价局 杜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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