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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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7年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增强农民担保风险意识

今年春节,笔者回老家过年,不少村民向我反映他们因随意签字担保而产生的烦恼事:不久前被担保人因病去世,留下了数百万元的经济债务,其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几乎为零,如担保人不自觉按时履行法院的判决,除了需偿还其担保的贷款本金、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外,还需偿还法院强制执行费等。

据了解,担保的村民中少者担保几万元,多者担保达数十万元,涉及了不少农民家庭。不少村民法治意识相当淡薄,视担保为儿戏,总认为签个名字不会有多大事,有的农民碍于与被担保人是亲戚、朋友,甚至部分农民在收到被担保人的一点礼品好处后,不问被担保人将来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有法律上的风险,就随意签字担保,事到临头,追悔莫及。

笔者认为,必须切实增强农民的担保法律风险意识,确保农民的辛苦钱不轻易流失。一是要进一步重视农民随意担保问题,切不可听之任之,切实把农民随意担保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法院、司法等部门要结合近期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向广大农民宣传随意担保存在的危害性,使他们切实增强担保的法律风险意识。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法律援助部门应积极帮助担保农民依法维权,严厉打击被担保人骗取农民担保、骗取银行贷款的不法行为,努力使担保农民的利益损失最小化。

(江苏省盐城市 蒋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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