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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内第六家自保公司获批开业——
自保公司巧解大企业后顾之忧
本报记者 李晨阳

2月7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自保”)开业的批复,这意味着国内第六家自保公司获批开业。

所谓自保公司,即自营保险公司,是指由非保险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保险公司,其主要目的是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某些风险提供保险保障。不过,随着自保公司的发展,其含义也逐渐加入开放性,不仅为母公司提供保险,也为与母公司无隶属关系的企业提供保险,即为第三方客户提供保险。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企业成立自保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保险设计,更好地助力企业实现全面风控。

中广核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宏亮表示,自保公司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通过自保公司稳驾“三驾马车”,即承保、风控、投资,实现业务发展。

“对于很多大型企业而言,设立自保公司,承保自身企业风险,不仅可以解决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保险费用开支。”清华大学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陈秉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中国人民大学保险系副教授何林认为,随着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企业选择在国外开展项目,自保公司能从风险管理和保险角度为大型企业海外项目提供有益的帮助。而且,自保公司还可以通过分保方式,将风险分散到国际再保险市场。

不过,相对巨大的保险市场,中国目前6家自保公司主体显然还非常有限。“相比国际市场,中国的自保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陈秉正说。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球500强企业中有接近70%的企业设立了自保公司,全球自保公司总保费规模超过500亿美元。

从目前成立的6家自保公司母公司的主营业务上看,能源类企业有4家,交通运输业2家,作为保险保障需求较为旺盛的制造业、化工业、粮油业等尚无自保公司设立。

《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设立自保公司的条件,监管部门设置了比较高的门槛,这是影响国内自保市场主体较少的重要因素。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公司相关条件外,同时要求具备“注册资本应与公司承担的风险相匹配”“盈利状况良好的大型工商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1000亿元”等条件,这便将很多企业“拒之门外”。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按照惯例,国际企业要求合作企业有相应的保险安排,而中国企业购买商业保险往往面临市场供应缺乏或成本高企的限制,通过自保公司安排保险则不仅能节约成本,也容易得到国际公司认可。”陈秉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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