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三五”开局之年,防范经济金融风险被放在重要位置上,尤其体现在坚持底线思维、预防为主,统筹应对去过剩产能、去商品房库存和去债务杠杆过程中的财政金融风险,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
2016年,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较快,金融市场中跨市场、跨机构、加杠杆的短期炒作较多,此外美联储加息对全球资本流向和汇率走向产生较大影响,金融风险有所抬头。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键之一在于调节好市场流动性。因此,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一方面要防止总需求出现短期过快下滑;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过度放水,推升债务和杠杆水平,固化结构扭曲。2016年,我国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经济增长和物价涨幅总体较为稳定,虽然外汇占款继续下降,但降准等具有较强的信号意义,受到的制约较多。因此,央行更多地使用公开市场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提供流动性,保持了流动性合理适度和利率水平的基本稳定。
可以预见,随着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不断创新、组合与频繁使用,我国在调节市场短期流动性、缓解关键时点流动性紧张以及应对货币市场利率波动方面的能力将越来越强。
我国债务率问题备受关注,当前总体债务水平和总杠杆率并不高,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地方政府债务规范管理持续推进,但个别地方的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企业债务方面,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率偏高,给企业和金融部门带来一定的风险。
2016年,我国继续积极构建和完善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合理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将赤字率提高到3%,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和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800亿元,支持地方稳增长、补短板。
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我国不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高地方政府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近年来,在企业债务方面,企业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国际经济环境更趋复杂、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导致债务风险上升,并存在沿债务链、担保链和产业链蔓延的风险隐患。
在此情况下,企业去杠杆成为防风险的重要工作。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新的一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要继续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