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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垃圾分类十问十答
——访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
本报记者 亢 舒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记者日前采访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刘建国,请他谈谈对垃圾分类的看法。

一问: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

答:垃圾分类是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的标志,是人人均可参与其中来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方式。垃圾分类在经济上不一定合算,却十分必要。我们追求进步,崇尚文明,希望有碧水蓝天净土,每一个人都应该参与到垃圾分类当中来。

二问:我们经常看到垃圾分类了,环卫车辆收运时又混在一起了。为什么推行分类后得到的还是混合垃圾?

答:垃圾是人类活动产生的,分类是我们的责任。排放在先,环卫车辆收运在后,我们应先尽到自己的责任。分类是举手之劳,马上就可以做到,环卫还得配备分类收运车辆、建设分类处理设施,征地可研环评公参招投标设计建设运行一关一关过,滞后一些也算正常。

三问:垃圾分类了,是不是等于减量回收?

答:垃圾分类肯定有助于减量回收,但本身并不等于减量回收。分类了,垃圾相对纯洁干净了,回收利用就更为清洁高效经济了,所以说分类有助于减量回收。但是,一堆垃圾分成两堆、三堆,总量还是那么多,并没有减少,只有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产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得到利用,才算真正实现了减量回收。比如,废塑料分出来,到了规范的塑料再生工厂去,加工成新的产品,当然是减量回收,但是如果到了不规范的土作坊,乌烟瘴气条件下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就只能说是污染扩散。

四问:大家都说“垃圾是资源”,但您一直强调“垃圾首先是污染源”,这不是给垃圾分类“泼凉水”吗?

答:如果一味强调垃圾是资源,那大家会觉得,垃圾都是资源了,为什么还要我减量、分类、付费啊?应该鼓励我多产生垃圾才是,多产垃圾就相当于多生产资源了。生产了资源,还让大家分类,不是给大家添麻烦吗?如果说垃圾是污染源,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就都是污染者,污染者对于控制污染负有当然责任,我们每一个人参与垃圾减量、分类、付费就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五问:有的地方已经买了分类运输车辆,建了分类处理设施,可为什么运行效果不是太好,是什么原因?

答:那是因为收集到的“分类垃圾”实际上还是混合垃圾,只不过是品质稍好一点的混合垃圾。理论上只有100%的居民都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分类投放,我们才能得到理想的分类垃圾,很可惜,实际的情况是相当一部分居民由于种种原因做不到。

六问:为鼓励大家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我们采取了很多激励措施,为什么过一段就推不下去了呢?

答:通过正面激励来推动,潜台词是说你参与垃圾分类是在做好事。如果我们从垃圾是污染源的定位出发,因为垃圾是污染源,你不分类就是污染环境,污染环境当然就是做坏事,让“不分类就是做坏事”的观念深入人心,可能更管用、更长效。

七问:一方面在推动垃圾分类,另一方面又在推动垃圾焚烧,这不矛盾吗?

答:目前,日本垃圾分类做得最好,垃圾焚烧最为流行的也是在日本。在日本约80%的垃圾焚烧处理。分类越好的国家,越流行焚烧,而分类越差的国家,越排斥焚烧。分类跟焚烧不但不矛盾,反而是标配。分类不是为了不烧,而是为了好烧;分类做不到不烧,但可以做到少烧。为什么分来分去还是离不开烧?有的垃圾必须烧掉,才能彻底消除隐患。对于有的垃圾,焚烧与其他方法相比,监管起来容易多了。

八问:推动垃圾分类,您最担心什么?

答:对于垃圾分类,我们会出台很多相关措施甚至激励机制,包括中央、省、市远景激励、绩效考核、分解责任。但实际上基层的落实往往是最关键的,是最容易落实不到位的。所以,推进垃圾分类,最担心的还是落实不到位。

垃圾分类中央重视,方向已明,大家齐心协力,求真务实,法规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设施建设多管齐下,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中国垃圾分类的步伐一定会加快,目标一定能达到。

九问:垃圾处理企业按处理量收费,垃圾处理企业对分类态度积极吗?废品回收企业的春天是不是来了?

答:这就需要政府对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统筹考虑,在算清总账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要推动分类,设施建设就要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形成系统,废品回收系统与垃圾处理系统要协调一致,经济补贴就要适当向前端延伸转移。如果经济补贴只针对末端处理按量计价,那垃圾处理企业对垃圾分类与减量回收当然没有积极性。

废品回收系统长期以来为垃圾减量分流作出了巨大贡献,大大减轻了垃圾处理系统的负担,但却得不到应有的补贴,造成两个恶果:一是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低,不同废品价高的有人收,价低的没人收,同一废品价高时有人收,价低时没人收;二是回收利用因陋就简以降低成本,安全环保及产品质量都得不到保障。

垃圾是污染源,废品也是,二者之间并无本质差别。在发达国家就没有垃圾、废品之分。废品向垃圾看齐,才能名正言顺地争取政府的经济补贴,光明正大地要求社会承认它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巨大贡献。当然,必须要有心理预期,全过程处理成本会提高,环境风险暴露点会增多,必须有精巧的制度设计和足够的监管能力作为保障。能做到这一点,才算春天来了。

十问:垃圾到底应该如何分类呢?如何处理厨余垃圾?

答:垃圾分类要“因地制宜”。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更高效、更清洁、更安全地处理垃圾,以改善环境质量,到底分什么,怎么分,视当地垃圾处理系统现状与规划而定,因时因地而异。认真务实推动垃圾分类的地方,一般会根据分类处理系统现状及规划要求,明确垃圾分几类,各类分别包含哪些东西,怎么分类,怎么投放,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目前比较流行的有二分法(干的与湿的,或不会烂的与会烂的)、三分法(可回收,有毒有害,其他)、四分法(可回收、有毒有害、厨余、其他)。

特别提醒大家,不管是在推行分类的地方,还是在尚未推行分类的地方,我们都可以先定一个小目标:将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放进垃圾桶之前,先尽可能将水沥干,垃圾含水率降低了,重量就减少了,品质也提升了,后续处理过程的资源能源回收效率和二次污染控制水平也就提高了。这是人人都可以轻松做到的,但对于垃圾减量和提质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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