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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力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将优先采用

本报讯 记者童政、通讯员李远哲报道:日前,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力推总承包模式。今后广西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以及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设单位都将以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或者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据了解,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实施工程总承包能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有效遏制违法发包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还可以促进设计、施工与采购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并推进大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加快与国际接轨。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从2011年开始探索总承包建设模式。2016年,住建部下发的《关于同意上海等7省市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的函》,将广西列为国家第二批实行工程总承包试点的省份,广西成为全国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的8个省区之一。截至2016年底,广西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累计有214个,项目投资达348.95亿元,项目类型涵盖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文化场馆、生态移民项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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