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东辉是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应诉欧盟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他的强项。作为中国最早从事专业国际贸易和反倾销法律服务的律师之一,傅东辉曾参与建立了中国反倾销制度。
2016年2月10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中发布终裁,决定终止对杭州宝晶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出口酒石酸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这意味着杭州宝晶公司历经三次被反倾销后,依然维持了零税率。
“在杭州宝晶的案例中,我们从WTO法律上挑战了欧盟违规立案,挑战欧盟对市场经济地位审查的合法性,挑战替代国企业法律资格的缺陷性。”杭州宝晶的代理律师傅东辉坦言,中国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比较匮乏,很多“本土律师”往往因不熟悉国际规则抱憾职场。
傅东辉的这一忧虑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日前,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之后,专门针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所作的全面部署。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表示,《意见》着眼于适应构建对外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以及服务我国外交工作大局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是“新时期推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问题是创新的起点,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意见》围绕影响和制约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地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措施。”王俊峰指出,这些措施包括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进一步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推进法律服务业开放等。
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的成长离不开优秀涉外律师团队的陪伴。“其实,对于企业来说,反倾销是挑战,也是机会。”傅东辉说,比如杭州宝晶从反倾销的风雨中一路走来,在锦天城律师团队的帮助下三战三捷,由小变大,越战越强,最后成长为行业翘楚。
作为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首期班学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陈发云连续三年主编由全国律协资助出版的系列丛书《涉外律师在行动》,引领中国律师国际化的步伐。
“《意见》拿出了实实在在的举措,来支持中国涉外律师‘走出去’,为中国经济保驾护航。”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贾红卫深有感触地说,以前的中国涉外律师,大都采取“单打独斗”方式,不同程度地参与涉外法律服务业务或国际性交流活动,不像其他行业那样有政府“撑腰”。
此次《意见》明确,国家或地方政府将采取扶持保障政策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加大政府采购涉外法律服务的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这些都是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意见》还从微观层面,如信息平台建设、网络会展沟通、人才培养模式、人才输送渠道等方面提供了指导性政策。
“涉外法律服务业在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新挑战起着重要作用。”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认为,涉外法律服务业将从传统的在境内提供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服务为主的模式,转化到延伸至境外提供法律服务的新模式。
《意见》的出台,预示着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又一个新机遇的到来。龚柏华分析指出,这些具有新机遇的领域包括: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等等。
2012年,司法部、全国律协制定了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培养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全球视野、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跨语言、跨文化运用能力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更好地服务国家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前,全国已有500多名律师进入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 文/于中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