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日前印发。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对《意见》出台的意义、亮点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本次《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
闪淳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了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事业的方向和任务。《意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意见》是在总结我国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成功实践和经验教训,充分借鉴国际减轻灾害风险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顺应我国灾害发展趋势,适应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形势下出台的。
记者:本次出台的《意见》有哪些亮点?
闪淳昌:《意见》的重点和亮点主要是定位、理念和要求非常清晰和明确。概括讲就是:
一个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两个关系——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三个转变——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四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
五项任务——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要强化灾害风险防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提高科技支撑水平、深化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
记者:《意见》的出台,对于未来我国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着怎样的积极意义?
闪淳昌:《意见》明确了我国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定位、新理念和新要求,对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是指导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
当前,我国每年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群众多达几亿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和需救助人口数量庞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等问题还较为突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重要而紧迫。
《意见》针对当前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从制约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方面的因素着手,进行顶层设计,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一系列推进改革的新举措,这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发挥重要作用。
《意见》还提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加大防灾减灾救灾投入,推进工作落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要求承担改革任务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对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科学应对、妥善解决;要求各地区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试点示范,破解改革难题,积累改革经验。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综合与专项防灾减灾救灾的“十三五”规划并逐步实施。这一系列重要举措,必将推动我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深入,必将使我国综合减灾能力全面提升。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所以,《意见》的颁布和实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