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也就更需要搞清楚谁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问题
近日举行的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这是纪检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的实际行动,充分表明了严格自律的担当与决心。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对象、监督体系等内容,对党内监督做出部署。
可以说,党内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因此,也就更需要搞清楚谁监督、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应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更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发扬民主,全党一起动手。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同级之间的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同时,还要完善单位内部外部监控体系,加大公开透明力度。
(作者单位: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