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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本报记者 韩秉志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推动三大体制机制升级

“学习贯彻好《意见》,有利于正确认识严峻的灾害形势,理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防范能力。”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着眼当前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制约因素,通过顶层设计,针对三大体制机制完善升级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有助于不断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据介绍,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根据国内外对我国面临自然灾害形势的分析研判,总体灾害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影响,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自然灾害时空分布不均。与此相比,制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还较为突出,灾害管理的统筹协调不足,资源力量较为分散,管理机构不尽健全,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仍然不够普及。这些问题需要在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

对此,《意见》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把防灾减灾救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单一管理走向综合管理

以往,我国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是依据灾害的不同类型来划分管理部门。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举措。

《意见》强调,要统筹灾害管理和综合减灾。要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一方面,充分发挥国家减灾委员会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军队、武警部队的职能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提升成应急避难场所,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加强社区层面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这些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整合资源和统筹力量。

《意见》还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对于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要坚持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机制,中央与地方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同时,健全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地方党委和政府请求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制度,完善军地间灾害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加大防灾减灾救灾投入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民政部门和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把《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对涉及改革的一些难点任务,要深入研究,攻坚克难,推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有序深入。

根据形势发展,民政部将加强综合立法研究,及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科学合理调整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在加大防灾减灾救灾投入方面,将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各级救灾补助政策,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并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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