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林火灿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自2015年以来,通过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综合施策,我国已累计降低用电成本1800亿元以上。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宁夏、云南、贵州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通过成本监审,核减电网企业不相关资产、不合理成本,综合考虑未来投资增长因素后,用于降低销售电价的部分约80亿元。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加快审核2016年第一批12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水平。从成本监审情况,电网历史成本平均核减比例为16.3%。从输配电价测算情况看,除北京、河北电网受投资大幅增长、售电量增速较低等因素影响,输配电价有上涨需求外,大多数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均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输配电价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制定独立输配电价,推动电力市场交易。据测算,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将达7000亿千瓦时,按每千瓦时降低6.4分钱测算,全年可降低用电费用450亿元。